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事業 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洪澤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洪澤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并協調實施。統籌全區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組織擬定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監督實施國家和省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全區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政策、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章、服務規范。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
(九)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
(十)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和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一)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二)貫徹落實省、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 衛生健康相關科所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五)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委機關和系統內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轄區內醫療衛生健康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二作,督促相關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檢查和應急管理,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十七)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等的具體工作。 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 施健康洪澤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杧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國家、省、市、區人口發展規劃口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估評估,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處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推動行業基層黨建工作,促進行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文明創建、政法、綜治、信訪穩定、行風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 干部崗位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藥品、醫療器械采購相關規范和計劃生育藥具需求計劃,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監督全區衛生健康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政府采購和物價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以及系統網絡資源整合和網絡平臺建設與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管理日常信息的統計監測、分析、預警報告工作。
(二)醫政醫管科(中醫科、科教科)。督促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和服務規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醫療服務等地方性法規、政策、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區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指導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擬定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推廣。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項目。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宋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開展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感染控制等有關工作。依法處理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樂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組織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的組織工作。
(三)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承擔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生育技術服務、出生人口性別比和綜合治理工作。規范人類輔助生育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指導全區婚前和孕前醫學檢查。
(四)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愛國衛生委員會 辦公室)。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健康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地方病、艾滋病等防治工作,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授權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制定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全區愛國衛生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實施計劃。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鎮、 村)、健康城市、農村改水、改廁等工作,實施控煙工作。負責開展群眾性衛生監督管理和衛生檢查工作。擬訂健康教育規劃,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工作。
(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人口生育基層指導、流動人口管理和信息統計。負責計劃生育目標管理工作。承擔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工作,推進基層計劃生育網絡建設。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六)綜合監督科與職業健康科(政策法規科)。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計劃生育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除由區行政審批局審批之外的相關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并限時辦結。
負責人姓名:席黎明
聯系電話:0517-87222858
辦公地址:淮安市洪澤區人民北路6號公共衛生中心9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春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