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承擔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各鎮(街道)以及區直部門報送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的責任。
(三)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鎮(街道)以及區直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各鎮(街道)以及區直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有關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或者擬由區政府批準的區直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鎮(街道)以及區直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辦理區政府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辦理區政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各鎮(街道)以及區直部門開展依法治理和法治社會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
(八)負責本系統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辦公室、組織人事科、社區矯正管理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基層法律服務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治區辦秘書科(法治宣傳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行政復議和應訴科(備案審查科)。
主要負責人:楊巨衛
聯系電話:0517-87809900
辦公地址:淮安市洪澤區城區洞庭湖路21號鹿港華府A座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