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全區民政工作有關行政性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監督檢查。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區相關社會救助辦法、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區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村(居)及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審核報批和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村(居)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六)擬訂全區婚姻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區殯葬管理辦法、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辦法,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具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定、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十)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辦法、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區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實施辦法,負責慈善信托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發展辦法、職業規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承擔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計劃和實施辦法,負責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建、紀檢監察、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民政系統法治建設。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指導建設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制訂監督執行計劃、財務規章制度,檢查監督區民政系統各項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全區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監督全區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管理。(辦公電話:87223412)
(二)社會組織管理科(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督。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承擔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開展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辦公電話:87289099)
(三)社會救助科。擬訂全區相關社會救助規定、標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辦區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辦公電話:87801210)
(四)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兒童福利和社工科)。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辦法、標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區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負責慈善信托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辦法, 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村(居)及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交更審核報批和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村(居)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擬訂全區社會工作, 志愿服務發展辦法、標準和職業規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承擔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工作。(辦公電話:87211283)
(五)養老服務科。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辦法、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辦公電話:87223695)
負責人姓名:潘立軍
聯系方式:0517-87223412
辦公地址:淮安市洪澤區大慶南路57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春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