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三)參與反壟斷調查。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承擔本區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案件的調查。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除由區行政審批局登記注冊之外的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區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組織全區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按規定權限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并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區標準化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標準,對標準實施進行監督。推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全區檢驗檢測體系。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全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指導促進全區認證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
(十六)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知識產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區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建設知識產權服務和人才體系,推動知識產權產業發展。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公文處理、會議會務等工作,擬訂并協調和督促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上級部門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區局重大事項的考核、督查督辦。負責檔案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牽頭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門戶網站維護,負責全局新媒體發布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與新聞媒體的交流與合作。
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技術能力建設。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基本建設和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網絡安全、數據應用及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數據標準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相關信息化項目實施工作。承擔并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負責機關預決算、財政規劃、績效管理、會計及內部控制、財務管理,以及各類資金、專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擔對下屬單位的相關審計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按權限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干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協助做好市場監督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離退休干部思想文化建設,協助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三)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科。統籌指導全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規劃。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承擔職責范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抽檢監測管理事項。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發布相關信息。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監測、隱患排查和預警交流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五)信用與風險監督管理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擬訂全區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組織指導全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區級層面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負責全區職責范圍內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誠信體系建設和風險監測研判、風險分類、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區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廣告經營活動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廣告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廣告監測工作。指導促進公益廣告發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擬訂并指導全區相關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規定范圍內的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辦法、措施。指導相關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負責相關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相關行政許可。調查研究私營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承擔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的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六)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并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的辦法和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網絡市場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絡交易行為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區域網絡交易監管協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監管平臺建設應用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七)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并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負責全區食品生產安全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負責全區食品經營安全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組織實施全區食鹽生產與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生產經營者在食鹽中非法添加營養強化劑的行為。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并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特殊食品安全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八)質量與認證監督管理科。擬訂并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指導應用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依法制定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組織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機構開展產品缺陷調查及相關技術工作,組織開展質量督察工作。承擔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組織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
擬訂全區生產和流通領域(含市場實體店、電商平臺、電視購物平臺等)重點監督產品目錄,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計劃。承擔產品質量區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和國家、省、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組織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負責協調實施纖維制品質量監督工作。
擬訂實施全區認證發展規劃、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全區強制性和自愿性產品、管理體系、服務認證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認證市場和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促進全區認證行業發展。負責全區認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九)計量與標準化監督管理科。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負責依法規劃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技術規范,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計量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計量數據使用。
擬訂實施全區標準化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負責對相關標準的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負責管理團體標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合作,負責管理標準化技術組織。指導標準化服務機構開展標準化服務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全區組織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
擬訂實施全區檢驗檢測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指導推進全區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建設規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市場和檢驗檢測活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建立認可與檢驗檢測資源社會共享機制,組織參與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技術活動。負責全區認可與檢驗檢測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藥械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零售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擬訂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分類管理制度。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及處置工作。
負責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督管理。掌握分析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事件(反應)監測。督促下級行政機構嚴格依法履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十二)執法稽查科(投訴舉報中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查處除反壟斷案件以外的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違法行為。組織協調、督辦有全區性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牽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消費維權、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知識產權、價格等投訴舉報及咨詢的受理、轉辦、處理和來訪接待等工作。
(十三)知識產權服務保護科。負責擬訂區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鼓勵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申請和注冊登記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馳名商標推薦和地理標志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分析工作。承辦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和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研究國內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負責監督管理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指導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知識產權獎勵制度。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擬訂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落實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以及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鑒定。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擬訂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專利導航和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產業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識產權密集型園區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組織實施知名商標品牌、高價值專利和地理標志培育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工作。
(十四)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反不正當競爭和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相關政策措施。依據委托對洪澤范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提出意見。負責依法監督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區價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不正當競爭和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姓名:張曉春
聯系電話:0517-87296588
辦公地址:淮安市洪澤區東十道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春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